3.不得用欺骗、恐吓、误导、替代或强迫等手段干预学生填报志愿。
4.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锁或限制招生院校招生信息。
5.不得以收取“入场费”“生源回扣” 等名目直接或变相违规收取招生院校费用。
6.不得接受招生学校、中介机构提供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或参加其组织的旅游、宴请、娱乐等活动。
招生院校
9.不得进入志愿填报和录取确认现场。
10.不得以所谓“夏令营”“拓展训练”等名目进行恶意抢夺生源的预收费。
11.不得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或校外人员进行招生。
12.不得举办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强化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