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靶向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记者从市委教体工委、市教体局获悉,“双减”工作启动以来,我市面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体量大、数量多、情况复杂的局面,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系列“双减”政策文件的基础上,不等不靠,提前谋划,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靶向治理,净化行业生态,校外培训监管和校外减负取得阶段性成效。

▲8月9日,市教体局督查组在主城区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及文明创建工作。

面向学生家长  做好宣传引导

近年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越来越多,乱象丛生,不仅加重了学生课外负担,还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严重违背了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使教育生态受到破坏,群众反映强烈。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今年以来,我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3月31日,市教体局发布《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广大学生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家校协同做好学生减负工作,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学习培训负担。要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理性、适度选择《池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中公布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并严格遵守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自觉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6月17日,市教体局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在为学生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要警惕虚假宣传诱导缴费、警惕巧立名目违规收费、警惕炮制噱头高额收费,不要缴纳3个月以上的培训费用。

推动“双减”政策特别是校外培训减负落地见效,离不开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7月份,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出台后,市教体局迅速行动,立即停止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同时开展“双减”工作网上问卷调查,客观掌握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情况。8月9日,市教体局发布《落实“双减”致家长的倡议书》,引导全市学生家长积极响应“双减”决策部署,关注孩子个性发展,聚焦孩子健康成长,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减轻培训负担,坚持家校沟通,坚持亲子沟通,融创和美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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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系统上下  统一思想行动

6月18日,我市正式启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8月18日,市政府召开“双减”工作部署会议,解读“双减”政策,全面部署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全面开展课后服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三项重点工作。会议决定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从严监管,规范治理,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全面摸清线上线下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监管,强化风险防控。会议还决定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教育督导范畴。实施“一日一报告、一周一汇总、双周一调度、一月一督导”工作机制。8月至9月期间,池州市“双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教体工委、市教体局“双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分别设立工作专班,并公布了市、县两级举报渠道,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核实处理。

随后,“双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范围内以中小学生为培训对象的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摸底排查,包括“有证有照”“有证无照”“无证有照”“无证无照”等校外培训机构。8月22日至9月8日,全面摸底完成。据统计,我市现有校外培训机构507家,其中有证有照学科类培训机构144家,仍在营业学科类机构115家、停业29家。摸排发现,无证无照学科类机构仍然存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时有发生,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存在漏洞,学科类未消课费用消化困难,退费纠纷已露苗头。

面向校外培训机构  靶向从严治理

通过全域走访、重点调查、机构申报、群众监督等多种途径,市局两级“双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摸清了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底数,并以此为依据梳理归纳了当前监管治理的重点工作:坚决治理学科类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妥善化解培训机构退费纠纷,全面启动校外培训机构学员预缴费管理平台,开展校外培训广告专项整治,采取“三个严格”措施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严格准入审批。秉持减存量、停增量原则,对全市面向中小学生的507家校外培训机构分类建立管理台账。有证有照的144家按照标准重新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无证有照的279家依据经营范围确定行业对应部门主管,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坚决关停取缔无证无照类机构。

严密日常监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宣传,在节假日特殊时段联合督查暗访13轮次、学科类568家次、非学科类79家次,督促整改问题18个,协调6231名有课时结余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协议消课。

严控风险隐患。建立预缴费管理服务系统,有效防范“退费难”。目前,我市已有101家校外培训机构与承接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其中71家已开通监管账户,列入年检或“双随机、一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国庆长假期间,市、县(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组建假期临时流动巡查工作组51个,分白天和晚上两个时段,不间断明察暗访校外培训机构362家次,现场核实处理5起电话举报,督促即时整改文化课培训机构4家,发现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1家。

日前,市教体局联合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我市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在限定的登记范围内、按照限定的登记办法、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期限内未完成“营改非”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双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下一步,市委教体工委、市教体局将按照中央、省“双减”工作部署和市第五次党代会要求,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将校内减负提质作为“双减”工作的治本之策,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强化协调联动,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双减”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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