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护碧水长流 擦亮池州生态名片——池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纪实

河在城中卧,船在画间行……漫步在明媚的秋日中,乘坐清溪河观光游船泛舟水上,两岸的旖旎风光尽收眼底,迎面吹来的秋风将暑气渐渐消散,特有一份惬意在其中。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河湖长制功不可没。近年来,我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总目标,科学统筹、综合施策,强化监管、探索创新,全面推动全市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连续3年受省政府激励表扬。市河长制办公室获评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河长牵头 织密河湖责任网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织密织牢河湖责任网,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举措。池州先行先试,2016年8月便探索推出以水污染防治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实行党政领导、高位推动、部门联动、责任追究,在水环境治理上取得了初步成效。

▲秋浦河

随着河长制上升为国家战略,2017年8月,《池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应运而生,开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分级分段、分区设立河长、湖长,树立河湖长公示牌,全市共设立四级河湖长2057名,其中市级河湖长13名,县级河湖长93名,乡镇级河湖长668名,村级河湖长1283名,覆盖全市所有河流、湖泊和水库等水域。

体系建立,河长就位。小小的河长公示牌,不仅公示着守护一条河流和湖泊的党委政府责任人,同时也是河流湖泊的代言人。

各级河湖长严格落实巡河巡湖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巡河巡湖工作,充分发挥河湖长牵头优势和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今年以来,全市2057名河湖长已累计巡河巡湖30371人次。

推进水生态水环境整体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亟须在河湖管理的制度设计上取得突破。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市、县、乡全面建立“六项工作制度”和河长巡查、述职、督办分办、暗访、约谈问责等五项配套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一河(湖)一策,建立一河(湖)一档,实施分级管理,细化17个涉水涉岸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水陆共治、部门联治、社会群治的河湖保护管理机制。

长效管护 严守水域治理网
护水要治本,治本先清源。今年2月底,市级双总河长联合签发第4号总河长令,率先以总河长令形式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推动打好“清江清河清湖”攻坚战。市级总河长先后赴长江、青通河进行巡河督导,其他6位市级河湖长分赴责任河湖开展巡河巡湖,共排查交办问题16个。各级总河长牵头抓总,形成“河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工作机制,全面构筑“排查、整改、督查”三道防线。全面深入推进河湖长制,聚焦管好“盆”和“水”,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持续加力,各地全面落实市级总河长4号令,重点排查长江及主要内河涉河违建、非法围垦、非法固废堆弃以及农村河湖垃圾乱堆乱倒、违法私搭乱建、违法种植养殖等问题,排查范围覆盖全市河湖、水库和农村河沟、山塘等水域,共排查发现各类河湖“四乱”问题184处。

通过专项督查、联合督查等形式,对各地上报的问题及整改成果进行现场核查。截至目前,184处河湖“四乱”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共清理乱倒垃圾约640吨、拆除违建及历史遗留建筑约8430平方米、清除非法种植约320亩、拆除围网约4000米、清运覆平砂石约1100方。

与此同时,对长江189公里岸线开展两轮拉网式排查,对75处已废弃的养殖水面和历史遗留的坑塘水面,参照水利部矮围整治标准予以取缔,维护河湖水系通畅,助推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取得实效。

创新机制 推进管理智慧化
沿着洪港河一路走一路细细查看,看河道有无垃圾等杂物,有无污水排入,作为尧渡镇洪港河河长,责任段全长7.9公里,巡河护河成为檀骏每天的“必修课”。“看到河面有水草、漂浮物,马上拍照上传至‘河长通’APP,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打捞,随后做好跟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堤岸绿化、防护网坏了及时联系修复;通过APP信息管理平台,定期上传巡查轨迹和巡河日志,第一时间处置上级河长交办问题……”檀骏细数着他巡河的职责内容。

依托智慧河湖监管平台,每个问题的处理进度和每项流程的办理步骤都能及时掌握,打破了各地各部门信息不畅通的壁垒,提高了问题发现、问题处理的时效和实效,为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治共护的大河长体系探索出了一条智慧化路径。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多种创新监管手段,强化河湖系统整治。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70人的河湖监管督导专家库,对境内规模以上重点河流湖泊,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交办整改问题106个;充分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监测等现代科技手段,探索实施“技防+人防”的天地一体化监管试点,排查交办整改各类“四乱”问题486处;每2个月组织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开展1次联动暗访排查,通过“一单三制”,跟踪督促河湖问题整改。

与此同时,推动建立村级护河员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河湖管护全面建立村级护河员制度的通知》,聚焦补齐巡河护河“最后一公里”短板,增强基层巡河护河力量,延伸织密河湖管护网络,针对村级河流湖泊,统筹融合基层水管员、护林员、卫生保洁员、禁捕网格员、环境监督员等,建立村级护河员队伍1615名,将河湖日常管护工作落实到最基层、最前线。

依托河湖长制,深化治理机制改革创新,积极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主体作用,最大程度整合多部门力量,使得河湖水系治理困局迎刃而解。联合市检察院,率先建立“河长制+检察”机制,成立河长制生态检察官工作室,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督促责任主体依法履行河湖管护职责;依托基层公安队伍,建立“河长制+警长”机制,全流域设立河湖警长69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推动基层河湖监管力量不足与贫困人员就业有机结合,聘请32个原贫困村19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河道保洁员、人均增收0.6万元;打造“河小青”“清溪姐姐”等群团志愿服务品牌,引导广大志愿者参与助力河湖长制,截至目前,共组织1100人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0余次,聘任“民间河长”“企业河长”57位。

示范打造 幸福河湖添胜景
初秋石台,碧水环城,置身于石台县城网红打卡地——省级示范河湖秋浦河城区段岸边,绿树成荫,花团锦簇,风光怡人。近水一望,湖水清澈,鱼翔浅底,一幅“人在岸边走,树在水中影,花在林中开,鱼在水中游”的美好画卷。今年8月,安徽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公布省级示范河湖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对30条(个)省级示范河湖予以公布,我市4条河流名列其中,分别是石台县秋浦河城区段、贵池区白洋河梅街段、东至县尧渡河城区段、青阳县九华河。

围绕“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目标,对照幸福河湖建设标准,2021年我市积极开展4条省级幸福河湖和4条市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通过幸福河湖的示范引领,促进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目前尧渡河城区段水体水质总体稳定在Ⅱ类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县城防洪体系基本建成,并结合城市景观绿化、亮化,增设步道、休闲广场、亲水平台,滨水滨岸建设合理、环境优美,全力打造‘人水和谐’的幸福河,全面提高县城环境品味。”东至县河长办主任胡小亭介绍道。

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力加强河湖管护,重点实施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创新,扎实推动河湖管护信息化监管,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见实见效,全力守护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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