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场 大监管 大服务 高质量书写市场监管新答卷——全市2020年市场监管工作综述

2019年2月26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揭牌,4月份完成所有人员重新定岗定位;5月10日直属园区分局正式揭牌成立,2020年3月27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批复成立。广大干部职工严格执行改革期间各项纪律,做到了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全局工作逐步由“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迈进,确保了机构改革和监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坚持以“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为理念,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扎实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江禁渔等行动,以高质量的市场监管,推动池州高质量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  激活市场主体 

2020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深化改革措施,不断优化市场准入营商环境,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保市场主体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降低门槛激发创业热情。紧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紧扣市场主体发展诉求,紧贴民生需求,优化办事流程,企业开办平台“六网直通”、“一网通办”,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一日办结”。据统计,2020年度全市共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8920户,截止2020年12月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40563户。
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六稳”“六保”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对省政府下发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完成了“证照分离”改革,其中实行告知承诺的20项、优化准入服务的81项。贯彻落实新版《安徽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审批事项由原来183项减少到137项,让更多市场主体“照后能营”。在直属园区和石台县探索试点食品经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我市食品经营许可工作进入“事前承诺+事后监管”全新模式,目前共告知承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2件,在经营户中取得了很好的反响。
建设质量强市  提升市场品质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促进池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进质量强市战略。质量激励政策逐步健全。市政府制定推进质量品牌升级、知识产权、标准化、激励产品召回等质量提升扶持奖补政策。2家企业获得第四届市长质量奖、4家企业获得第四届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修订发布《池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质量示范创建硕果累累。贵池区“质量强区”经市局预验收,力争通过省级验收。安徽科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方兴实业股份有限2家企业入选首批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名单。调研形成半导体产业、装备制造业、全域旅游质量提升专题调研报告3篇。产品召回工作有力推进,全年在总局网站发布产品召回公告6批次。
大力实施标准引领工程,主持制定的1项行业标准和1项全国性团体标准、参与制定的1项国家标准和1项全国性团体标准发布实施,促成本市企业参与8项国家标准起草,完成1项行业标准送审,新增1项省级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发布《农贸市场运营管理规范》等4项市地方标准,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和青阳美丽乡村国家级标准化试点、池州供水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推进顺利,申建安徽省半导体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取得积极进展,标准化课程进党校开全省先河。打好“强检工作提升年”专项行动攻坚战,共有45家机构获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拟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2项,目前已完成7项已完成。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效。2020年,全市新申请发明专利875件(同比增长37.4%);获新授权发明专利111件(同比增长58.6%);申请PCT国际发明专利5件(同比增长400%)。截止12月底,全市共拥有有效发明专利976件(同比增长18.4%),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6件(同比增长15.8%),位列全省第10位。深入推进地理标志工作,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助力扶贫攻坚。积极组织“九华安茶”地理标志产品的重新申报工作;开展申报“石台硒米”“石台硒茶”等地理标志标志保护产品工作。扎实开展了“铁拳”、“双打”、“蓝天”等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全市共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163件,案值41.03万元,罚没65.29万元。
坚守安全底线  保证市场安全

安全是老百姓对市场监管最基本的诉求。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严守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护航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制定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三个责任清单,印发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突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整治,开展景区食品安全、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小作坊、保健食品、中药饮片、芬太尼暨麻精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好流通领域农产品快检工作,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共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13187批次,筛查问题产品11批次,整体合格率99.91%。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率已达98%以上,创建3条小餐饮示范街区、“放心食堂”4家。全市立案查处药品违法案件78起,罚没款39.15万元,立案查处食品案件719件,罚没款398.1144万元。
筑牢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防线。紧紧围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要求,开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专项治理。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领域专项治理,共排查安全隐患隐患247起,整改199起。在“五一”“两会”“十一”“国庆”等重点时段,结合节日及重点时段特点,重点检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充分准备。建设池州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重点场所物联网监测”项目,目前全市4000多部电梯已入网运营,其中100家重点公共场所电梯可实现视频多媒体互动功能。持续推进气瓶加装“智能角阀”,建立气瓶信息化管理,全市23家液化石油气站建立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市共有信息化智能角阀气瓶30余万只。
强化执法监管  管好市场秩序

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惩欺诈违约、制假售假、投机取巧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查监管工作,实现了由单纯抽查公示信息到抽查事项全覆盖,再到跨部门联合抽查的“三步跨越”。截止12月中旬,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市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680批次,检查企业3790家。跨部门联查抽查346批次,跨部门联查发起111起,接收235起;分级分类监管数238批次。
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坚决落实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减免处罚的规定,对市场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53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采用在线监测等方式,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无事不扰”,为各类主体提供宽容制度环境。截至目前,已对10起轻微违法行为予以免罚。
推行智慧市场监管。建设池州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工程、池州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重点场所物联网监测”项目、疫情防控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微信监管系统、瓶装液化气信息化管理系统、可移动执法文书管理系统实现了餐饮服务监管、电梯安全监管、疫情防控监管、瓶装液化气监管和执法文书管理智慧化。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涉黑涉恶线索42条,移送公安机关7条,移送扫黑办33条,移送其他部门2条。深入开展长江禁渔工作,清除店招店牌155个,变更或注销营业执照47户;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共查处相关案件44件,下达责令改正书32份,罚没款126540元;突出经营、使用重点环节监管,严查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捕鱼工具,规范广告宣传。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先后开展元旦、春节打假专项行动、疫情防控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打击传销集中行动、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执法行动等一系列执法检查行动,全年共查处相关违法案件1882件,涉案货值236.77万元,罚款1123.60万元。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结合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15个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协调解决基层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重大消费纠纷;发展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24家,东至汉唐电子产业园整体加入了ODR企业。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作用,提高调解技巧和水平,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做到了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24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1万元。
满意消费长三角活动深入推进。2020年全市评选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店县区级210家,市级70家,推荐省级的7家,实现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覆盖面达到9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02家。培育了长三角地区异地异店退换货企业1家,实行跨区域异地异店退换货。九华山风景区全力推进放心消费,在全省5A级景区中率先启动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全力抗击疫情  维护市场稳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持续不断巩固和加强保市场、保稳定工作。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要求各县区实行网格化监管,责任到人,与农贸市场开办者签订承诺书,坚决禁止城乡农贸市场活禽交易,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积极协调指挥部争取消毒水、防护口罩、红外体温检测仪等防控物资。针对疫情防控所需的抗病毒药品、医疗器械,实施重点监管、精准监管,严查非法渠道购进等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并配合做好药械供应保障工作。严格规范价格行为,加大对农贸市场、药店、商超等防护用品以及部分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行为开展不间断督查巡查,重点是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非法囤积哄抬价格以及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督促规范。及时办理有关口罩、药品价格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办复。全市对防护产品价格监督检查开展23093人次,立案13起。
加大帮扶助力复工复产。落实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实际问题,容许延期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生产许可延期、商标续展等事项,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后补”,特事特办。做好复工复产企业服务指导工作,帮助企业协调多部门事宜,快速办理计量检定、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等工作,停收与疫情防护有关企业的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等检测检定费,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企业1246家,检测各类设备7898台件,管道9851.8米,减免检测费1581183元,减免农贸市场租金约97万元。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监管,全面梳理复工复产企业名单,逐一上门检查,督促做好经营场所消毒清洁、工作人员晨检、食堂食品留样、索证索票等工作,严格实行“错峰式分餐制、盒饭制、送餐制”,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主体责任。
疫情防控常态化后,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网格化监管为抓手,以第三方冻库、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电商、餐饮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横到边、纵到底全面排查,详细掌握冷链食品经营市场主体数量、运营情况,建立报备管理制度。全市共检查冷链食品经营单位8455家次、冻库8213家次、农贸市场552家次,检查冷链食品16万公斤,配合开展检测样本2058份。上线运行“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实现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过程全链条、信息全覆盖,从而实现“来源可追、去向可查、全程追溯”。目前已有556户市场主体完成注册,录入商品数目542条,进口冷链食品243批次,台账1077个。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责任在肩,时不我待,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统筹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努力营造让人民群众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竞争环境、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监管环境,为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建设注入市场监管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通讯员 余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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