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其他不良作业条件引起的各种职业病的危害。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科学合理地防治职业病危害,须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等各方共同努力。
政府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职业卫生监督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落实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强化协同监管。
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加强防护设施与防护用品配备,做好职业病危害公告与告知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完善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劳动者:相关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防护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等。
总之,防治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需要各方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