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池州市贵池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服务大局中彰显职能作用,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抓手,全面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为打造“五新贵池”,谱写新阶段现代化首善之区建设新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区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今年上半年,群众对区司法行政机关满意率达100%,排名位列全省第一;梅龙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示范司法所”称号,里山司法所所长何宗发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局机关荣获“池州市第九届文明单位”称号,局机关支部获评“全市优秀基层党组织”。
为民,是司法行政队伍不变的情怀。党领导下的司法行政队伍意味着“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即一颗心为民是共产党人的初心、一切行动为民是共产党人的担当。
今年以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特别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纷纷扛起司法行政责任,作司法为民的表率,其中,有一支特殊的队伍默默地坚守在基层岗位上,日复一日处理着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们有着刚正不阿的风骨,更有一心为民的柔情。
这支队伍就是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调解员。在贵池区司法局里山司法所,以“严格执法”之称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何宗发常说:“我不怕得罪个别人,不能为了个人的交情,损害了司法公正。”
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这是何宗发多年来形成的工作习惯,建立“里山司法所”微信公众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中,通过公众号拓展了专项斗争宣传面;牵头完善《里山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警工作机制》,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了推广;带领里山司法所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都上了一个新台阶……
作为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一员,人民调解员用实际行动、用默默坚守,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精神,始终维护着社会稳定,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通过打造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立“百姓说事点”,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选任和管理,常态化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举措,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消除隐患,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3254起,成功化解3205起,复杂疑难纠纷89起,调解成功率为98.5%。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党组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灵魂,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持之以恒锤炼党员干部政治品格,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各类集体学习43次、业务培训5次、专题研讨8次、专题学习讲座2次、红色教育2次、警示教育4次,并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文明创建入户宣传、民法典讲座等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出台村居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系列便民机制8条,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为民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
与此同时,区司法局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全面开展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整治,截至目前,四个方面11项顽瘴痼疾整已全部整治到位,建立长效机制4个,司法行政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法治贵池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步伐不断加快、成效不断彰显。
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印发《全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工作任务指引清单》,广泛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提升。印发《法治贵池建设规划(2021-2025年)》《贵池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池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纳入区政府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发挥出统筹、协调、督促作用,有力有序推动法治建设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今年以来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43份,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100余条,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认真梳理分析2017年以来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牵头组织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办好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今年以来配合上级部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1件,本级受理9件(已办结7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6件,今年5月份以来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
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深化。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八五”普法,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民法典、综治宣传月、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系列普法活动40余场次,编印“八五”普法读本和《民法典》系列宣传手册各5000本,免费向全区发放;扎实推进全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新建法治文化广场8处、普法宣传教育室46个,培训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共5200余人次。
服务“跑”出加速度,让枯燥、繁冗、深奥、无形的法律条文走进寻常百姓家,拓展法律联系基层路径,这是区司法局推行法律服务的精心之作。
开展法治宣讲、组织法治体检、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会诊……
“通过建立律师与企业结对联系制度,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重点关注“四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三重一创”等“四送一服”包保企业和重点项目以及尚未外聘法律顾问的中小微企业,为全区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区司法局投入15余万元升级改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个;强化“12348法网”平台和热线平台宣传,公布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目录和三大平台服务事项清单及指南,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深度融合。
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体现在服务民生实事上。区司法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的通知》,切实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进一步强化便民措施,对部分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实行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15件,占全年任务的105%,网上办件好评率100%,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数1485人次,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另外,为进一步发挥远程探视系统便民服务,促进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作用,区司法局还积极推进远程探视向司法所延伸,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成为全市首个实现远程探视功能司法所全覆盖的县区。
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体现在完善社区矫正执法层面。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和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强化走访排查和信息化监管,全区80%以上社区矫正对象纳入“钉钉”平台监管;加强重点案件评查和执法检查,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已开展走访2358人次,集中教育2464人次,特殊人群监管持续安全稳定。
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体现在助力乡村振兴上。印发《贵池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全区村居法律顾问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日常工作实绩考核,进一步增强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全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后盾。今年以来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共举办各类法治讲座660多场,解答法律咨询3400多人次,提供书面法律意见420多件,矛盾纠纷化解1300余件,工作成效明显提升。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接下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信心满怀,脚步铿锵,用激情和智慧续写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持续推进法治贵池、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