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润思杯”池州市第三届寻找福星孝星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妇联,九华山卫生健康委、妇联工委,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市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各全市性老年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的通知》精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继续开展池州市第三届寻找福星孝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党的十九大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强调,要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好老年人积极作用,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在全市开展第三届寻找福星孝星活动,宣传敬老典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是将养老孝老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重要表现,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动性、针对性、自觉性,建设具有时代特征、池州特色的孝老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福星孝星标准

(一)福星标准

1、年满80周岁(1942年10月4日前出生);

2、作息规律,身心健康,生活自理;

3、家庭幸福和谐,子女孝顺,几世同堂;

4、乐观开朗,积极向上,待人友善;

5、热心公益事业,老有所为。

(二)孝星标准

1、具有良好家风,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对老人长期精心照顾,事迹典型性较强;

2、理解尊重再婚父母,对待继父母如亲生父母;

3、义务赡养社会老人,帮助照顾失能、半失能、孤寡、独居、留守老人,事迹感人;

4、在为老服务岗位上长年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单位和社会大众的一致好评;

5、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

符合以上标准之一者均可推荐孝星。

三、活动程序

1、广泛宣传。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地老龄、妇联工作机构和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层层下发通知,强化宣传发动。各级各类媒体要广泛多频率的宣传,营造氛围,扩大活动的影响力,把宣传贯穿于活动始终。

2、组织推荐。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市各级老龄和妇联工作机构、老龄委成员单位、公共服务窗口单位、老年社会组织和基层老年协会积极寻找并推荐符合标准的福星孝星人选,同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盖推荐单位公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市卫生健康委。

3、家庭自荐。符合福星或孝星标准的家庭也可直接向市或县区老龄、妇联工作机构推荐,并附福星或孝星人选的基本情况(含家庭情况、详细住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等)。

4、记者采访。在各地各单位推荐和家庭自荐基础上,选择一批典型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典型事迹。

5、专家评审。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福星孝星的拟表彰人选。

6、媒体公示。将评选的福星孝星拟表彰名单通过媒体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7、通报表彰。根据公示结果,下发表彰通报,授予池州市第三届福星、孝星称号。

四、具体要求

1、各县区老龄、妇联工作机构,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市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和各全市性老年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寻找推荐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孝亲敬老文化的重要过程,发动群众,主动寻找,推选出身边看得见、学得到、影响大的典型人物。

2、各县区推荐福星、孝星人选分别不少于2名,九华山风景区、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市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和各全市性老年社会组织要积极推荐1名福星或孝星人选。

3、各地各单位于2022年1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和家庭自荐材料纸质文本(一式6份)及电子文本一并报市卫健委老龄健康科。

联系人:彭田雨(3393706,18856608948)

QQ邮箱:908745791

邮寄地址: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厦1202室

池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池州市妇女联合会

池州市传媒中心

中安在线池州频道

2021年11月17日

本文由 池州小记者 作者:池报 融媒 发表,其版权均为 池州小记者 所有,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 池州小记者 对观点赞同或支持。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