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社会救助“十三五”成就回顾
●兜底脱贫扎实有力。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加强与扶贫、人社等部门沟通对接,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别是无业可扶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和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目前,全市农村低保对象48296人,其中有贫困人口32498人。
●社会救助水平大幅提升。及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保标准每年提高幅度均在5%以上,农村低保标准每年提高幅度均在8%以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积极推行城乡低保统筹,从2018年7月起,贵池区、石台县、九华山和开发区开始实行城乡低保统筹,2019年7月起,东至县、青阳县也开始推行低保城乡统筹,至此,全市全面实现低保城乡统筹。
●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充分发挥。对突发性、紧迫性、罹患重特大疾病等原因造成急难问题的家庭或个人,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帮助他们解决暂时困难。为突出临时救助时效性,建立了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并赋予乡镇(街道)一定额度的审批权,积极开展直接救助和先行救助,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十三五”时期,共开展临时救助1.2万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400余万元。
池州社会救助“十四五”蓝图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