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 || 打造农村社区建设示范项目 提升农村社区治理水平

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升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基础设施、制度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多维度提高农村社区治理水平,市民政局在全市遴选10个农村社区,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健全组织体系,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建设,每300人配备一名社区工作人员,高中以上学历占比达60%以上。每个农村社区培育各类协会等社会组织5个以上,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积极推行农村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农村社区志愿者注册率13%以上。

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社区人居环境。

推进示范项目综合服务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建设,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合理规划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配齐综合活动室设施。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落实改水、改厨、改厕、改圈,进一步美化农村环境,提高农村社区环境。

优化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推进农村社区服务流程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落实以村民满意度为导向考核机制。提升文化宣传队伍或社区体育组织,每年定期开展集中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和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农村社区文化、体育等活动。以居民需求为中心,为村民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技能培训、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等服务。 

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社区治理效能
建立健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农村废弃物循环利用机制等10项管理制度。优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农村社区协商等多项自治制度,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通过不断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持续推进治理手段的现代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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