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奇峰村中国传统村落鸟瞰图(传统风貌)
“保护传统村落,就像保留母亲的照片”,冯骥才先生曾如此疾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既是在漫长历史进程中遗留和保存下来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又是人们心灵深处“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精神寄托。
多年来,得益于专家学者的技术支持和各级政府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重视,2020年以来,全市新增历史建筑81处,其中石台、青阳、东至三县公布历史建筑50处;深入挖掘老池口街区茶文化、商业文化、工业文化等重要的历史遗存,成功申报为安徽省历史文化街区;着力保护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促进优秀传统建筑艺术的传承和延续,获得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8个、中国传统村落称号23个,贵池茶厂入选第二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
保护、传承和利用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任重而道远。
位于城区西北角的老池口紧靠长江,是传统商贸重镇和停靠船舶的古渡口,几百年来一直是长江渔民集聚地、南来北往物资集散地和人员聚集地、信息交流地,是茶文化、商业文化、工业文化的重要历史遗存地。老池口街区展示了20世纪建筑遗产一道美丽的文化风景线,为工业遗产活态传承构筑了新的模式,也为更多的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项目在保护与利用上提供优雅转身的示范。
在池州,诸如老池口这样的历史街区,正是池州城市发展的见证者,其纵横的街巷,建筑的纹理,及其透现出来的生活故事、烟火气,构成了城市里的一道独特风景线。
1996年,省政府正式批准池州(贵池)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在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工作当中,我市一直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通过调查、挖掘池州的历史文化内涵,踏勘市域古镇古村、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针对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中明确的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整体保护情况和已公布的历史建筑,进行全面“体检”,包括改造老化电路、配备消防设施、动态监测消除安全隐患等。
目前,全市共有国保单位12处,省级文保单位59处,市级文保单位105处,县(区)级文保单位111处。其中包括出土了大量文物的七星墩、团山泡等新石器时代遗址,秋浦红军局第一次会议旧址(大板天主堂)等近代革命遗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个,为东流镇、陵阳镇、棠溪镇石门高村;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5个,为九华镇、花园乡南溪古寨村、陵阳镇所村村、九华乡老田吴村、墩上街道渚湖姜村;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个,为东流老街和池州老池口。
重微创修复。结合城市更新,采用“微改造”方式,对老池口、府学百子庵等历史文化片区实施整治,保留街区内不可移动的文物、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增加公共空间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历史文化特色风貌。全市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整合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等补助资金2.5亿元,用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基础设施改善和风貌提升,2020年以来完成历史建筑修缮投资1300多万元。
重数字管存。以数字化手段“一屋一档”整理历史建筑档案,深挖建筑历史文化内涵,实施建筑“全身扫描”测绘体检,记录建筑历史变迁和修缮维护过程,录入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挂牌保护,编制保护图则,首批52幢历史建筑已全面完成测绘建档,第二批38幢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梯次推进。在历史建筑保护牌上设二维码,实现建筑历史可溯源、可感知。
重活态传承。开展非遗文化展示、寻找老厂记忆、此生必驾G318等文创文旅活动,出版《池州记忆—古村落》《池州古民居》等文献性图书;在宋冲村、黎痕老街、严家古村、陵阳古镇等古村镇,建立红色旅游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摄影基地等;激活历史建筑时代生机魅力,市级40幢历史建筑中有32幢实现了活化利用或延续原使用功能,历史建筑分布集中的老茶厂、陵阳镇、东流镇、石门高村、南溪古寨成了新的“网红打卡地”,《市域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正在编制。
重长效保护。出台《池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办法》,成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专家委员会,征集54名历史建筑、传统古村落等方面专家,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评估、名镇名村体检,修编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并将《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纳入“十四五”立法规划,对池州历史文化名城进行保护规划修编,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街区保护规划进行完善报批,征求公众意见,履行法定程序,强化刚性约束。与此同时,老池口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保护恢复利用方案同步编制,保护为先,利用为本,保护、开发、利用有机统一,并设立池州市城乡建设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中心,开展历史文化保护日常技术支持。
最大的制约保护瓶颈在于地方重视不够和保护投入不足,伴随而来的问题便是房屋等建筑空置、废弃或居住其中的人无力维护,日益衰朽;随着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的加速,在不同程度上破坏了传统村落的格局风貌,大家的保护意识弱,在处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上经验不足;村内的公共设施,如桥梁、河道、祠堂等也很少有人修缮,日益衰败,无法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充满了挑战,唯有正视保护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提升村民生活质量、提高村民的参与性、吸纳多元化投资主体等方面入手,才能真正推动这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从而真正守护好这份传统文化、留住乡愁。
近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启发。《意见》要求,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活力。在保护基础上加强对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阐释工作,多层次、全方位、持续性挖掘其历史故事、文化价值、精神内涵。
《意见》还提出,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以《意见》的出台为契机,加强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政策宣传,唤起全社会保护意识;根据历史文化名城评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体检情况,储备保护项目,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整合文物保护、传统村落、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政府性资金;结合文旅开发等吸引社会资本开展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鼓励企业、个人认养、支持历史建筑修缮维护。
“我们将严格对照《意见》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使其融入城乡建设,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对纳入名录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加强监督检查和法律保护,在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严格落实审批和监管,以此推动城市、街区和村庄有机更新。”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一座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的根脉所在、特质源起。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是一个涉及多个领域众多复杂因素的综合工程,它所呈现的不仅是历代先人的创造智慧与精神画卷,更是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和怀恋的“乡愁”。如何建立起全方位的文化生态保护理念,发现、挖掘自身的历史文化资源,在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和城市更新等方面积极探索,是讲好池州历史文化故事的方向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