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多管齐下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改革试点

健全推进机制。制定实施池州市居家和社区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0个方面33项重点任务,建立资金、项目、质量等第三方绩效评估机制,并列入市政府2020年度“8件民生实事”之一,强化市、县区联动,实现“一月一调度”。截至目前,完成试点任务25项,其余8项按时序推进。

强化要素保障。开展服务需求调查、老年人分类筛查摸底、特困老年人能力评估,建立未脱贫贫困户、脱贫边缘户或检测户、老弱病残等特例群体户“三户一体”为老服务走访机制,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108个,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709万元,全市配套3544万元,建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222个,调剂社区养老用房1万余平方米,社会力量已运营134个,占比60%。

壮大服务主体。发展具有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3家,引进九如城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元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品牌养老服务企业3家,培育本土企业3家、为老服务型社工组织9个、老年人评估组织5个、基层老年协会204个,为60-64周岁自理老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642个。培训养老护理员、社会工作者、家庭照护者等4382人次。

拓展服务功能。创建省级智慧养老机构2家,建成市级智慧养老大数据中心、12349呼叫中心,有序向老人提供“线上+线下”服务4100人次。提供居家适老化支持,首批惠及高龄、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50户。实施医养结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签约服务占比67.7%。建立扶持政策,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家庭发展嵌入式家庭照护机构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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