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针对冷冻食品的生产经营有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和相关的标准规范,作为生产经营的企业,一定要遵照执行,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组织制定关于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卫生规范,对食品冷链的各个环节,包括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都提出了具体的食品安全的规定。这个规范的制定不仅是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有重大意义,对全面提升食品冷链的卫生状况和预防疾病,也是极其重要的。

1.处理食物和包装(尤其是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冷冻水产、肉类等)前后的过程中要勤洗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2.食物加工前要认真清洗,清洗的时候注意防止水花飞溅。不要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生的肉制品防止溅洒污染(若确实需要清洗,可将肉放到盛有清洁的水的盆中清洗)。
3.烹调加工过程中,要及时清洗和消毒台面和厨具。加热蒸煮是有效的消毒方法。
4.储存和处理食物的容器、刀具、案板一定要做到生熟分开,特别是处理生肉、生水产品等食品时,避免交叉污染。
5.食物要烧熟煮透。冠状病毒不耐热,正常烹饪温度(70°C,5分钟)即可杀灭病毒。
6.做好的食品尽快食用,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能及时吃的食物要冷藏或者冷冻存放。剩饭剩菜吃前要充分加热。
7.购买新鲜的肉、水产品等食材,清洗和加工食物、清洁烹饪用具和餐具、洗手时均应使用清洁的水。